(03月10日)国家前进天然气、航煤等价格改革加到时间:2015-03-10原文公开发表:2015-03-10人气:2本报讯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自今年4月1日采暖基本完结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车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松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车站价格不做到调整。通报认为,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经常出现较大幅上升,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构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低门站价格每立方米减少0.44元,存量气最低门站价格提升0.04元,构建价格并轨。
同时,放松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车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认。通报具体,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具体方法实行,再行给企业一定过渡期。此次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升0.2元,同时提升化肥生产用气确保水平,对分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施可中断气价政策。通报拒绝,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肃的组织和实施,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强化生产的组织和供需交会,贯彻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天然气市场平稳。
国家发改委还发出通知,要求自今年3月起仍然发布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交由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和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按现行原则办法自行计算出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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